《盛放的我们》
“岁岁,帮我把碗筷端出去,准备吃饭啦。”
“来啦。”
林岁穗写完最后一个英语单词,合上作业本。
她趿上被自己甩出去老远的拖鞋,“啪塔啪塔”一路小跑到厨房,帮阮舒兰将洗干净的碗筷端上餐桌。
“岁岁,尝尝我买的叉烧。”林明朗叫住她。
林岁穗一个急刹车,三步并两步倒回厨房,朝林明朗张大嘴巴:“啊——”
林明朗拾起一片切好的叉烧,喂给她。
他两眼一弯,眼角随即堆起几条褶皱:“好吃吧?”
林岁穗连连点头,又朝他张大嘴巴:“再来一块。”
林明朗又喂给她一块。
一旁炒完菜,正在装盘的阮舒兰乜两人一眼,嗔怪道:“又不是你做的,显摆什么。”
林明朗理不直气也壮:“那也是我买的,我切的。”
“行行行。”阮舒兰无语地摇摇脑袋,将手里的盘子递给林岁穗,“岁岁,菜也可以端出去了。”
“来啦!”林岁穗像个小陀螺,在厨房和餐厅跑来跑去,阮舒兰和林明朗叫她做什么,她便做什么。
没一会儿,餐桌便被她摆得满满当当。
“宝贝闺女辛苦了。”
三人坐定,林明朗笑眯眯给她的杯子里倒满果汁。
阮舒兰嗔怪道:“哎哟,她就跑跑腿,辛苦什么?我做饭不辛苦?”
林明朗憨然一笑:“老婆更辛苦。”
他帮阮舒兰倒上果汁,谄媚道:“我这几天不是加班嘛,等忙完这一阵,我来做饭,给你们好好补一补。”
林岁穗举手:“爸,我想吃红烧排骨、油焖大虾、小炒牛肉、可乐鸡翅!”
林明朗笑眯眯道:“行,等我不忙了,都给你做。”
阮舒兰幽幽叹了一声:“你就惯着她吧。”
林明朗和阮舒兰都在医院工作。两人相识也是在那里。
那会儿阮舒兰实习转科,还是住院医师的林明朗对她一见钟情并展开猛烈追求,之后的一切水到渠成。
只是,这个故事两人讲述的版本并不一样。
阮舒兰的版本里,没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,就是看他老实木讷,值得托付;而在林明朗的版本里,他堪称当代情圣,追求的过程要多轰轰烈烈就有多轰轰烈烈,他说的情话比那徐志摩的情诗还要浪漫。
具体的经过林岁穗已经无从得知,更无法知晓谁说的才是实话。
但要她说,阮舒兰就是见色起意,在一众追求者中相中了长相最英俊的林明朗。
虽说如今的林明朗心宽体胖,中年发福,每天乐呵呵的模样像乐山大佛。但年轻时的他,优越的眉眼堪比男明星,任谁都能从人群中第一眼看到他。
林岁穗的眉眼与他如出一辙。
乐天派的性格也完美遗传。
但有一样,林岁穗没有遗传。
她也不屑得遗传——
那就是对阮舒兰的谄媚。
听到阮舒兰的话,林明朗立马堆起谄媚的笑,给阮舒兰夹菜:“老婆想吃什么,我也给你做。”
看看!毫无尊严!
林岁穗看不起他!
阮舒兰揶揄他:“给你闺女做吧,我可消受不起。”
阮舒兰本就是打趣,这种对话在家里时有发生,大家嘻嘻哈哈,很快便忘了这茬儿。没一会儿,几人便聊别的去了。
林岁穗家里的习惯,大家喜欢一边吃饭一边聊天。有时聊的是工作、学习上的事;有时可能只是些没营养的话题,比如路上遇到的奇葩事、手机上看到的一则笑话。
“我今天买菜的时候遇到一个新搬来的邻居,就住咱家楼上。”阮舒兰道。
林明朗和林岁穗吃着饭,乖乖听她讲述。
“她家儿子和岁岁一个学校,好巧。”
林岁穗吞下米饭,问阮舒兰:“是1202吗?”
“我不知道她家门牌号,不过今天一起回来,是住12层。”
林岁穗眼睛亮了亮:“你记得我和你说过我的新同桌吗?他家就住1202!”
“哎呀,这么巧?”
林岁穗连连点头。
阮舒兰弯起眼,道:“今天在卖菜的地方遇到,她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,也不知道带个推车,还穿着双高跟鞋。我买的东西不多,正好一栋楼,就帮她拿回来了。没想到就是你同桌的妈妈呀,真的太巧了。以后你和小珝上下学,可以叫他一起呀。”
“我们现在就一起上下学呢。”
“这样啊,太好了。”阮舒兰歪头想了想,道,“我听他妈妈说工作很忙,以后我多给你带份早餐,你们三个一起吃。”
“妈妈,你真是太好啦!”林岁穗咧嘴一笑,朝阮舒兰比了个爱心。
阮舒兰嗔怪地乜她一眼,又说道:“岁岁,你同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你让他尽管说。我今天和他妈妈聊天,听说她刚离婚没多久,孩子户口在这边,要回来参加高考,才搬回来住的。她一个人要工作还要带孩子,很不容易,我们帮得上忙的地方就多帮一帮。”
“唔。”林岁穗咬着叉烧,怔怔地应了声。
阮舒兰说的这些,她都不知道。
谢知年只和她说过,他妈妈换工作才从杭州转学过来的。
她心底一时五味杂陈,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换位思考,如果是她的父母离婚,她一定会崩溃,会痛苦,会不知所措。可他表现得那样淡然,依旧彬彬有礼地待人,依旧专心学业,独自抗下了这一切。
他真的好厉害呀。
-
吃过饭,林岁穗将剩下的作业完成。
写完作业,她拾起桌上的日记本。
她有写日记的习惯。
每次写日记前,她都会用好看的胶带把那页贴得漂漂亮亮。
但她不会拘泥日记的内容,想写什么就写什么——有时是所感所想,有时只是些流水账。对她来说,日记是生活的宝贵记录,写什么不重要,写最重要。
这个习惯她从小学一直坚持到现在,每天一页,雷打不动。
今天的日记,独属于她的新同桌。
林岁穗一边写着,脸颊不由自主地染上温度。
他是她见过长得最精致的男生。
长得好看、性格温柔、成绩优异……不仅待人彬彬有礼,而且心思细腻,会注意到她的情绪,会主动帮她补习物理。
最重要的是,还那么坚强。
林岁穗想到晚饭时阮舒兰说的那些话,心底便忍不住地难过。
她将这些悉数写在日记本上。
谢知年简直是她见过最完美的男生,不像江珝那家伙,天天自以为是,拽得要命。不就是长得还行,成绩还行,篮球打得还行吗?就是被身边人惯坏了,才以为自己很了不起。他为什么不能和人家谢知年好好学一学,谦卑一点,温柔一点?
哦,他今天还说自己饭量大,说她物理烂,说她邋遢。帮她开罐可乐都像是要他命一样不情愿。
算了。
他要是像谢知年那么完美,那他岂不是要膨胀到天上去了?
他还是保持现在这样吧,挺好。
林岁穗洋洋洒洒控诉了江珝十二条罪状。
写到最后,她才解气地狠狠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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