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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小姐变成丧尸后》

16. 16

在河里捕鱼这件事,和孟凛预料的完全不一样。

她其实是会游泳的,而且游得还不赖。

褚步庭虽然不让她出远门,但对于她的教育一直持宽松的态度,小时候不管她对什么感兴趣,她都会大方让她去学,并不在意是否能学出多少成绩,只要她开心就好,这就让孟凛对几乎所有技能型的兴趣爱好,都懂得一些。

但开放水域和游泳池的环境截然不同,水很浑浊不说,河底都是淤泥,根本落不下脚,还有各种水草,孟凛刚一沉下水,抄网就被水草给缠住了,光是解开就用了好半天,她在水里虽然能睁眼,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脏东西,总觉得眼睛痒痒的,看东西也模糊。

更可恶的是,水里的鱼比岸上的鱼灵活多了!

她好几次主动出击,都被鱼给溜走,还被鱼尾巴扇了一个大嘴巴子。

带下来的饵料所剩无几,鱼群还在周围撒欢,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,被戏耍了不知多少回的孟凛痛定思痛,终于摸索到窍门。

她是丧尸,丧尸的奥义,就在于装死!

她躲藏在水草中,铺开抄网的网兜,悄咪咪地从网眼下往上搓饵料,小鱼进网时绝对不能心急,她沉得很深,这里是大鱼的地盘,大鱼狡猾得很,等确定了没有危险,它们才会慢慢游近,捕食小鱼。

孟凛屏息凝神,终于等到了终极的猎杀时刻,大鱼入网,她猛然将抄网翻转,像滚筒洗衣机一样把网兜和鱼一起缠死,然后火速脱掉配重的布兜,冲出水面——

哈哈哈哈,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哇!

她抱着疯狂挣扎的大鲤鱼,兴冲冲地冒出头,远远的,便看见岸上站着一个人。

有一瞬间,孟凛在她的神情中看见了一种深深的茫然和无措。

那种表情,从未在沈确的脸上出现过。

孟凛以为自己看错了,因为下一秒她便向自己走来,很自然地伸手把她拉上了岸。

“在作死这一方面,你总是能出乎我的意料。”

孟凛把鱼塞给她,甩了好几下,才倒出耳朵眼里的水,差点以为自己聋了:“嘎?”

她指着自己的耳朵:“停不尖!”

沈确立刻把她带回家,用剩下的雨水替她简单清洗了头发。

“趴着,脸对着我。”她让孟凛枕在自己的大腿,用医用镊子夹着棉花,仔细地给她清理耳道,“有什么感觉?能听清我说话吗?”

感觉又痒又闷,孟凛想抬头,又被镇压下去,“哞哞的。”

沈确边吸水边叹气:“下次要做什么,一定要提前告诉我。你以为丧尸不用呼吸,就可以随便下水了,但你有没有想过,就是因为没有了呼吸,你的耳道和鼻腔也不再有气压作为屏障,水可能会直接灌进你的脑子里?”

孟凛好不容易感觉左边耳朵清明了些,就被她的话吓了一大跳。

“别动。”

清理完一侧,沈确拍拍她,孟凛翻了个面,痒痒的听她说:“你不要以为丧尸就是百毒不侵,我曾经就在一个地下室见过一只变异的丧尸,它还‘活’着,但是所有腔体和皮肤都长满了某种真菌,它就这么‘活生生’的和墙壁黏连在一起,变成了一坨蘑菇!”

孟凛被吓得伸手想要捂住她的嘴,让她别说了,结果两根指头不小心戳进了她的鼻孔里。

“……”丧尸僵住。

沈确默默拂开她的爪子:“现在才知道怕?”

孟凛还是有些不服气,毕竟她收获了一条大鱼,沈确还没有夸她,但又不得不承认,沈确对丧尸的了解确实比她多得多。

弄完耳道,沈确让她待在此地不要走动。

她在村外发现了一口水井,带着刀,解决掉附近的丧尸,沈确用多余的水桶接回了一车水,清理干净院里养鱼造景的大水缸,倒上水和消毒液,让孟凛泡进去,好好杀菌。

不想变成一坨蘑菇的丧尸莫敢不从。

井水冰凉清冽,在阳光下荡漾微光,孟凛整个人浸在水中,为了不让她再次晒晕,沈确还贴心地给搭了一把小阳伞,酷暑的燥热、身上的黏腻与细沙,全都在水中慢慢融化。

孟凛的脸贴着缸沿,像一枚扁扁软软的麻薯。

不知不觉,又眯过去。

旁边不断有干活的声响,沈确不知在忙活什么,孟凛倒也不是不好奇,可实在太舒服了,根本睁不开眼,直到被人拍醒。

“再泡下去就要泡发了,起来吧。”

小阳伞被拿走了,孟凛沁在阳光里,咂了咂嘴。

唔……怎么感觉嘴里苦苦的。

她懒洋洋伸开手,沈确便自然地把她从水缸里拔起来,举在半空沥水,裹进浴巾里。

“窝好笑喝了。”她瘪着三角嘴,哞哞地抱怨:“醉酷酷的。”

“嘴里发苦?”沈确给她套着衣服,奇怪:“你应该没有喝水,我一直看着。”

她想了想,突然问:“你以前吃过别的东西吗?除人以外的食物。”

干嘛忽然问这么隐私的问题,孟凛一下变得清醒。

她还真吃过。

一次是在变成丧尸的头一年,她浑浑噩噩地游荡在废墟般的城市里,莫名其妙地走进一家面包房,随手拿了个看起来没发霉的菠萝包,那时的她非常饥饿,想吃人的那种饿,便拿面包当成人肉,狠狠咬了一大口,然后就晕了过去。

第二回是次年的生日,她想上次吃面包好像除了晕了几天,加上味道奇怪外也没什么严重的后果,于是便从超市拿回个小蛋糕,插上蜡烛,给自己庆祝。

那回她只晕了三个小时,味道也是怪怪的。

本来前几天她还打算吃第三回,结果就被绑架了。

沈确听完,若有所思:“你的味觉可能在恢复,或许可以试验一下。”

她雷厉风行,说完便打了盆井水,将那条两斤多的大鲤鱼杀了,细细刮净鳞片,开膛破出内脏,洗掉黑膜和贴骨血,再刮去粘液。

葫芦本来正在窗台上伸着条腿舔毛,嗅见鱼味,立即赶到一线。

孟凛瞧见它,手忙脚乱地想去抓它的尾巴——以前养它的时候,葫芦基本一半时间在外面吃,一半时间回家,它的口味很刁,只吃罐头猫条,那时孟凛还是照常喂着驱虫药,但在沈确几番提醒下,她现在意识到了驱虫药也可能过期的问题。

万一要是驱虫药过期失效,它又乱吃生了病,孟凛上哪儿给它找医生去?!

可惜丧尸虽快,猫更矫健,只揪下几根猫毛,葫芦毫不留情,转头就:“哈!!!”

已经习惯的孟凛不为所动,正想开口,沈确便已眼明手快地将鱼内脏收进小碗,伸手盖住:“别着急,这些是你的,但要煮熟才能给你,先等一等。”

莹绿色猫眼对着她的脸盯看片刻,黑猫转身跳到近处的阴凉地,坐下甩尾巴。

“……?”

怎么回事,死去已久的玻璃心,好像有点碎了呢。

“做红烧行吗?”

孟凛反应了一会,才意识到她是在和自己说话,愣愣点头。

心里却像放烟花,小小的雀跃冒出头,迅速炸了个五彩缤纷,姐妹们,谁懂啊,她有多久没有吃过人饭了?孟凛前半辈子生活半径狭窄,有钱都没处花,纸醉金迷摆在眼前,也没学会几个不良嗜好,除了买买买,就是吃吃吃!

全A市的米其林和黑珍珠她都有卡,哪个犄角旮旯里藏着厨神她都门儿清。

刚才那点不开心随风扬散,满眼星星的丧尸就像只嘴馋小狗,跟在大厨屁股后头忙里忙外,连衣服都没顾上穿,只搭着条薄浴巾,在穿堂风里,自在得很。

人一旦没有了羞耻心,生活就惬意得飞起。

沈确将鱼改好花刀,加入料酒,用塑料盒装好,然后将一堆东西放进露营车。

转头看了一眼:“至少穿上内裤,椅子不干净。”

孟凛好奇:“去赶马?”

沈确朝只穿了内裤和鞋,系着浴巾披风的裸.奔侠伸手:“不是想露营野餐吗?去河边。”

本来孟凛对沈确非人的饮食就颇有微词,去小卖铺时就秉持着宁可多拿绝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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