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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钓到豪门古板Daddy后》

2. 逃跑

黎初心里一紧,没有直接回答:“我刚从伦敦过来不久啦,先生。这酒真的很好,您尝尝就知道……”

男人没有进一步追问,只是将目光移向他托盘里的酒。这里一共八瓶,是阿乐今晚给他的最后存货。

“多少钱。”

“啊?”黎初眨了眨假睫毛,一时没反应过来。

“全部。”男人指了指托盘,“我都要了。”

黎初睁大了眼睛,脑子开始飞速运转起来。

一瓶标价六百,八瓶就是四千八。提成百分之二十,他能拿到手的就是……九百六十元港币。够他付下个月的房租,还能请温思潼吃顿好的。

毕竟人家救了他一命,还没有好好报答。

黎初报出价格,声音激动得有点发颤,“不过如果您全要,我可以跟经理申请折扣,算您四千五好了。”

他自作主张降了价,生怕这条大鱼溜走。

男人从西装内袋拿出皮夹,抽出一叠钞票,数也没数,放在桌上:“够吗?”

黎初看了一眼,那一叠至少有七八千港币,他嘴唇发干:“够,够的,先生。我……我帮您包起来?”

“不用。”男人站起身。

他身量很高,黎初穿着高跟鞋还得仰头看他。站起来后,那种压迫感更强了,像一座山立在面前。

“酒留在这里。”男人说,目光再次扫过黎初的脸,“你叫什么名字。”

“……Bella。”黎初收了收耳朵,不敢和他对视。

他是二十一世纪的乖乖学生,生于红旗下,长于法治社会,第一次干这种昧良心的事情多少有点心虚。

男人沉默了两秒,唇角动了一下。

“Bella。”他重复了一遍,语调平平,听不出情绪,“很好。”

说完他转身离开了卡座,穿过拥挤的舞池,走向酒吧门口。他气场太过强大,所过之处人群都不自觉为他让开一条路。

黎初呆呆站在原地,直到男人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才回过神来。他抓起桌面上那叠钞票,手指发抖地数了一遍。

整整八千港币,比他的价格多快了一倍。

阿乐说过,有多余的钱可以做小费,再加上之前的提成,今晚他赚了在餐厅洗几个月盘子都赚不到的钱。

这就是暴富的感觉吗?

黎初端着空托盘回到吧台,家明不可置信:“你……你真卖出去了?全卖了?”

黎初把钞票拍在吧台上,递给家明,“这是酒钱,麻烦帮我交给乐哥。”

剩下的钱他犹豫了一下,抽出一张五百元大钞推给家明,“这个请你喝酒。”

家明看着那五百块,又看看黎初,眼神复杂:“那人没为难你?”

“没有。”黎初摇了摇头,想起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眸,心里莫名有些发怵,“就是……有点怪怪的。”

可能是自己多心了吧,干坏事总是有心理负担。

家明收起钱,拍了拍黎初的肩,“这些有钱佬,有几个不怪的。而且那人我好像在报纸上见过,不是一般人。你小心点,以后再碰见记得躲远些。”

黎初点点头,心里却想:港岛这么大,哪那么容易再碰见。

酒吧的喧嚣还在继续。

黎初回更衣间摘掉假发,擦掉脸上厚重的妆容,镜子里逐渐露出他原本的模样。

年轻甚至带了点稚气的脸,脸只有巴掌大,五官像水墨画细细勾勒的,特别是那一双微微上扬的桃花眼,还有鼻梁上的一颗褐色小痣,从小到大,没有人不夸他好看的。

黎初把赚来的钱藏在身上的暗袋,整个人都轻飘飘的。就像夏日里滋滋冒泡的汽水,空气都变得格外香甜。

也许他真的能在这个时代活下去,甚至活得好一点。

深夜街道空旷,凌晨三点的风吹过来,黎初拉紧衣领小跑离开。

与此同时,街道对面的路灯下,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静静停着。

车窗半降,刚才酒吧里的男人坐在后座,指尖夹着一支点燃的雪茄,目光穿透夜色落在黎初匆匆离去的背影上。

……

黎初回到暂住的地方,温思潼因为担心他所以还没睡。结果看见他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叠钱,吓得整个人差点跳起来。

“咁大一笔钱!小初你今晚……没野吧?”(这么大一笔钱,小初你今晚没出事吧?)

黎初笑得眼睛弯弯,白皙的脸蛋有些泛红,“没事!我遇到一个有钱大客户,一口气买了我所有的酒,还给了我好多小费。”

要是天天有这样的机会就好了,他赚够买身份证的钱就收手。虽说那些假酒喝了不会有生命危险,但总归是缺德。

“这些钱给思潼姐你拿着。”黎初把钱数了数,往温思潼手里塞一叠,“这段时间,我吃你的住你的,我……”

“傻仔!”温思潼却像被烫到一样,赶紧把钱推回去,“你自己存着!我带你回来又不是图你的钱!”

她在社会福利署长大,没读过什么书,十几岁就出来谋生。

小时候她还有个弟弟,六岁时被人领养走了,从此再无音讯。所以当她看见黎初时,立刻想起了自己的弟弟。

如果弟弟还活着,应该和黎初的年纪差不多大,或许也长得这么好看。

“可是思潼姐……”

“没有可是——”温思潼板起脸,神情特别严肃:“小初你听我说,这些钱你好好存起来不要乱花。将来拿到身份就去念书,读夜校也好,学一门手艺也好,总之要走正路!”

“那种地方……终究不是长久之计。你还这么年轻,将来还有很广阔的未来,不能一辈子躲在酒吧里装女人。”

温思潼从海边把黎初救了回来,却没多问他的来历。

问什么呢?问他怎么来的?为什么要来?这些偷·渡客的故事大同小异,无非是穷,活不下去,想来港岛搏一搏。她听过太多这样的故事。

黎初眼睛发酸,喉咙艰涩说不出话。穿越以来,他每天都在惶恐不安中度过,想回家却又无家可归。

“哭什么,男儿流血不流泪。”温思潼捏了捏他的脸,笑道,“这样吧,今晚赚了钱是好事,我们可以庆祝一下!不过——”

她眨眨眼睛,小麦色的脸颊露出些许羞涩:“我约了阿Ken明天吃晚饭,他说要带我去新开的茶餐厅。他还不知道你的存在,改天我再正式介绍你们认识。”

阿Ken是温思潼新交往的男朋友,在码头做搬运工。

黎初闻言抹了抹眼睛,重新笑起来,“那正好明天我请你们吃大餐!思潼姐你想吃什么?烧鹅?海鲜?还是去试试那个湾仔新开的那家西餐厅?”

“不用不用!”温思潼连连摆手,“你赚点钱不容易,自己存好。我和阿Ken就是普通吃个饭,不要这么破费。”

“那不行,一定要请!”黎初坚持,“要不是潼姐你收留我,我现在可能已经饿死街头了。这顿饭我一定要请,就当……就当谢谢你对我的照顾。”

他说得诚恳,温思潼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,终于妥协:“好好好,那……就简单吃一点,不准去太贵的地方。”

……

虽然温思潼坚持不要他的钱,黎初还是主动交了下个月的房租当是报答。然后一边工作,一边开始物色新的住处。

开始找房子,黎初对港岛寸金寸土的印象就更具象化了。

“六十呎……就是大概不到六平米。”黎初看着墙上的广告,在心里换算面积,太小了,他在温思潼那打地铺的空间可能都比这大。

“最便宜就这个。”男人叼着烟,手指戳在另一条广告上,“四十呎,两百八港币一个月。不过我和你说实话,这里是整层楼隔成十几间的笼屋,没窗户,白天进去都要开灯,夏天热得像蒸笼。”

黎初抿了抿唇:“那……四百左右,有没有好一点的?”

男人又翻了一页:“这个,唐楼三楼前房七十呎,月租四百二。有扇气窗对着后巷,采光还行。不过——”住客鱼龙混杂,还有很多特殊职业在楼上开工。

“能看看吗?”

“现在就能去。”男人站起身,从墙上取下一串叮当作响的钥匙,“我要同你先说好,要给二十看房费,成交后佣金要给租金的三成。”

“行。”黎初咬了咬牙,从口袋里掏出二十港币,这是他洗盘子半天的工钱了。

男人收了钱,脸色好看了些:“叫我昌哥就行了,后生仔刚来港城?做什么工作?”

“在茶餐厅帮忙。”黎初回答得很谨慎,这是温思潼教他的,陌生人面前不需要说太多自己的事情。

“茶餐厅好啊,稳定,伙食也好。”昌哥也只是随口一问,没深究,“不过想租四百二一个月的房子,茶餐厅那点工资不够吧?晚上还有兼职?”

黎初含糊地嗯了一声。

昌哥笑了,露出一副“我懂”的表情:“后生仔,揾食艰难大家都一样。只要不惹事,没人管你做什么。”

说话间,两人已经到了地方。

“就这间。”

黎初抿着唇走了进去,屋子比他想象中还要小,大概就是个长方形,一眼能望到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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