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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被年代文大佬上门提亲后》

1. 第 1 章

叶籽迷迷糊糊睁开眼睛,看清眼前的场景后,吓了一跳。

她眼前不再是温馨的大学宿舍,而是一条歪歪扭扭的土路,路旁皆是低矮的砖瓦平房,墙面上粉刷了红色的伟人语录。

广播喇叭挂在电线杆上,播着那首经典老歌《东方红》,大概是年久失修,歌声时不时刺刺啦啦地断片。

叶籽彻底从瞌睡中清醒过来,震惊地意识到,她该不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,穿越了吧?

她再次打量周围的情形,看到地上有一个年轻男人倒在已经散了架的胶轮马车旁,他仰面朝天,无声无息,似乎已经死去了。

这男人的脸色清白交加,双眼圆睁,眼珠凸出,嘴角还残留着白沫,一只手死死抓着胸前的衣襟,仿佛临死前经历了极大的痛苦。

叶籽愣了愣,剧情瞬间触发,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海。

原来她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,成了书里早早下线的炮灰女配。

这女配是个可怜人,四岁丧母,七岁丧父,十八岁祖父祖母相继去世,从此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女。

大队支书和她是远亲,看她实在可怜,便替她做主,挑中了从首都下来插队的男知青——周昕义。

周昕义长得一表人才,斯文白净,满身书卷气质,见人便是三分笑,令人如沐春风。

大队支书其实是好心,他这远房侄女长得柔美白皙,和村里的傻小子们实在不相配,只有和周昕义这种城里来的俊美青年才登对。

而周昕义对原主也很是贴心,说话永远柔声细语,时时拿甜言蜜语哄着,和他在一起时,原主唇边的笑意从来没消散过。

在他的温柔攻势下,原主很快沦陷。

结婚后,周昕义搬离了那间用泥巴拌稻草糊成的漏风又漏雨的知青房,住进了原主家的温馨小院,还得了一份生产队记分员的工作。

只是,原主到死都没想到,她这温柔贴心的好丈夫其实早就出轨了。

出轨对象是周昕义的发小,也是这本书的女主——顾雪柔。

周昕义比顾雪柔早两年下乡,才结婚没多久,顾雪柔就来插队了,十分巧合地分到了同一个大队。

在背井离乡的特定环境下,三分情谊也成了十分,两人一重逢便天雷勾地火滚到了一处。

从此发小成了姘头。

这对儿野鸳鸯一边提心吊胆地偷情,一边浓情蜜意地温存,过了一段刺激的好日子。

直到顾雪柔发现自己有了身孕,两人这才开始恐慌,流不得也生不得,一时间进退两难。

但是事情很快有了转机。

七十年代末,大批知青返城。

顾雪柔那边没什么阻碍,但周昕义要想返城必须先离婚,这是硬性规定。

这事不难。

周昕义满口甜言蜜语,再加上赌咒发誓,承诺在北京安排好工作就接原主过去,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哄骗原主和他办了离婚。

按照周昕义的计划,接下来他就能和顾雪柔相伴回城,回去就结婚,然后生下孩子,那些见不得人的苟且往事,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。

至于原主,压根不在周昕义的考虑范围内。

他能放下身段哄着原主一年半载,已经是仁至义尽了。

再说了,他一个生在首都的大院子弟,娶乡下村姑本就是形势所迫的权宜之计,难不成还真的要求他不离不弃么?

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做什么美梦。

……

今天晌午,周昕义坐上了离开大队的胶轮马车,原主舍不得他,也跟着坐上了马车送他去县里。

天有不测风云,谁都没想到,还没走出镇子就突发意外。

迎面突然疾跑过来一匹发疯的大马,连着撞坏了几辆马车,其中就包括周昕义坐的那辆。

别人都只是蹭破点油皮,伤势最重的顾雪柔崴了脚。

偏偏周昕义磕到后脑勺,躺在地上全身抽搐,口吐白沫,不多时就气绝身亡了。

剧情回顾到此处,叶籽冷笑一声:果然渣男自有天收!

……

大队支书王德海蹲下身,粗糙的手指在周昕义鼻前停留片刻,叹息着摇了摇头。

他抬头看向叶籽,沟壑纵横的脸上写满了为难:“小叶,周同志他已经……”

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,老乡们交头接耳地议论。

“造孽哦,年纪轻轻就没了。”

“长得还怪白净,八成是城里来插队的知青吧?”

“你没看到么,几辆马车上坐的都是知青,这是打算回城了,可惜,还没走出镇上就死了。”

叶籽的视线扫过散架的马车边缘。

顾雪柔正瘫坐在地上,由于伤了脚的缘故,她的姿势有些别扭,旁边有两个女知青正在查看她的伤势。

顾雪柔眼神空洞,脸色惨白,旁人都以为她是惊吓过度。

但叶籽却很清楚她为什么恐惧。

周昕义一死,顾雪柔的计划便被彻底打乱,结不了婚,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父不详的野种。

叶籽拎紧了手里的包裹,这是周昕义的。根据剧情所述,这包裹里面装着能让那对狗男女身败名裂的证据。

怪就怪周昕义这个混账东西简直胆大包天,完全不把妻子当回事,竟然将两人写过的信件全部保存了下来,就放在这个包裹里。

王德海对着叶籽欲言又止:“拉回家去,还是……”

叶籽垂下眼帘,她掐了掐掌心,硬是逼出两滴眼泪:“送医院吧,万一还有救呢?”声音颤抖得恰到好处,连她自己都差点信了。

王德海叹了口气,招呼了几个壮劳力去拉板车抬人。

谁都知道人已经凉透了,可看着叶籽这副模样,又不好说什么。

遗体拉到医院,医生掀开草席看了一眼就摆手:“送太平间吧。”

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,却耗去了大半天工夫,回村时已是日头西斜,村口的老槐树下站着不少人,见到他们便迎上来。

周昕义的死讯已经传到了村里。

“作孽哟,才二十三……”

“邪门得很,同去的人都没事,偏偏就他一头磕死了,咋能这么倒霉?”

“这叶家闺女命也太硬了,家里人都没了,好不容易成家,男人也横死了。”

“我听说这叫什么,天煞孤星?”

“嘘!少说两句,现在不让传播封建迷信!”

知青住所里,所有人都无精打采。

由于马车都已经损毁,拖拉机又不够用,没法子去县里坐火车,原本打算今天返城的知青们又回来了,只能择日再走。

但知青们并没有埋怨,他们只是晚几天回城,可是周昕义却将生命永远地留在了这里,再也无法回去了。

这样一对比,他们反而觉得自己很幸运。

知青们的议论声如苍蝇一般,嗡嗡地往耳朵里钻,顾雪柔躺在通铺上,恨恨地咬着手指关节,无声地流泪。

想来想去,她现在也只能尽快回京,想办法把这胎打掉,只要没人知道,她照样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,该工作工作,该成家成家。

同屋的李红梅突然开口:“雪柔,你也别太难过,当务之急先把脚伤养好。”

李红梅这话一说,其他知青想起了两人的关系,也纷纷看向顾雪柔。

“顾同志,听说你和周同志是发小?节哀。”

“等你回了北京,好好安慰一下周同志的父母吧,白发人送黑发人,真是可怜。”

李红梅还给顾雪柔倒了一碗水,叹息道:“周同志死在这边,丧事该怎么办呢?”

有知青摆摆手:“肯定得先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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