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再婚》
我昨晚睡得有些不安稳。
宋家的狗不知发了什么疯,嚎得十分厉害,中间还穿插着府中守夜人的呵斥声,我迷迷糊糊从梦中惊醒。
正担心进贼了,喧嚣声突然小了下去,只余一两声狗叫,我顿时放下心来,宋家守卫森严,若是进贼,早就闹大了。
我猜来人可能是来找宋琛的。
赵旭行事随心所欲,半夜宣宋琛进宫并非一回两回了,这一两年次数少了些,他性情喜怒无常,想折腾人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。
再次入睡后,我又隐约听到窗户翻动的声音,接着来人蹑手蹑脚地摸到了我的床头,途中还不小心撞到了桌子。
我想着应该是胭脂。
自我差点死去,胭脂便养成了半夜突袭我的毛病,时常来看看我还有没有气,有时还会整夜守着我,赶也赶不走,脾气倔得要命。
今夜大概也听说了宋珩将要回来的消息,担心我想不开,特地来监督我睡觉。
其实她真的想多了,为宋珩这种渣渣犯不着。
我困得要命,懒得与她解释,如同过去一般,眯着眼睛往床里面滚了滚,待听到她躺下后,摸索着给她掖了掖被角,便沉沉睡去。
我睁开眼时,天已大亮,里侧床边的雕花清晰可见。
由于昨夜连续两次惊醒,我脑子昏昏沉沉,略微睁开眼,就感到眼皮沉重,不由打了个哈欠,再度闭上了眼。
继续睡了一个时辰后,顿觉精神餍足,我情不自禁地舒展着身体,翻身转向胭脂,感受着耳边起伏的呼吸声,心中升起一股异样之感。
胭脂素来早起,无论晚上睡得多晚,第二天六点准时起床,不像我动辄赖床。
今天她怎么舍得多睡一会儿,莫非昨晚一夜未睡,守了我一整晚!
我狐疑地掀起眼皮,仅仅一眼,我登时清醒过来。
虽只看了个模糊轮廓,也知道眼前之人绝非身材苗条的胭脂,这如山岳般的身形绝对是个男子。
男子横卧于床,长发随意披散,身着白色中衣,胳膊压在枕头上,单手支着脸,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,见我醒来,眼角弯弯,唇角漾出些许笑意。
我定睛一看,认出男子后,浑身打个激灵,不可置信地喊道:“大哥!”
男人嘴边的笑顿时僵住,正要开口,我上前一把捂住他的嘴,伸出脖子,做贼似的朝门的方向看了看,确认无人后,才压低声音急急道:
“大哥,绝对有人陷害我们。您是知道我的,素来专一,从来只喜欢二十多岁的小伙子,绝无可能将主意打到你的头上。趁无人发现,你赶快走……算了不妥,说不定外面有人等着,要不委屈一下您,到房梁上躲一躲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只听见李越青那个讨债鬼,“砰砰”砸着房门,大着嗓门:“姑姑,姑姑,姑姑别睡了,姑父回来了!”
只是他刚喊了几声,一道清朗的男声在门外响起,低声说了些什么,李越青立刻偃旗息鼓,随后门外没了动静。
来人的声音似乎是宋珩身边第一狗腿张锦。
张锦原是宋家家生子,从小跟在宋珩身边,由于其相貌堂堂,能力出众,宋家认为他是个人才,早已恢复了他良人身份,只是他依旧对宋珩忠心耿耿,宋珩在哪里,他就在哪里。
我意识到什么,猛然将手缩回,缓缓低头看向男子。
男子徐徐起身坐起,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,扬眉轻笑:“娘子,我回来了。”
淦,男子竟然是宋珩,他不是还有四五天才回来么,怎么提前回来了!
事后我向李越青抱怨,他翻了翻白眼,嗤笑:“动动脑子也知道姑父不可能过四五天才回来,哪有提前好几天张灯结彩的。”
他见我捏紧了拳头,自知失言,飞快地祸水东引:“肯定是宋老爷为了稳住你,故意说错归期。若你知道姑父今日归家,你很可能昨晚就偷跑了,他到时不好跟姑父交代。
若是告诉你姑父四五日之后回来,你至少得谋划一宿,毕竟你还有这么多物件在宋府,料定你舍不得丢下。等姑父回来后,你即便跑,那也与他无干了。”
此刻我失神地望着宋珩,久久没有从冲击中回过神儿,直到他动手动脚,我才反应过来,不禁热血上头,习惯性地报以老拳。
宋珩神色不变,轻而易举地接住了我拳头,反客为主将我困在床上,还不能挣扎,否则就像我主动投怀送抱一样。
这真的不是宋琛么,宋珩的身手什么时候这般高明了,还是那个挨打只会抱头的柔弱书生么?
还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时,我们遇到了两个新手强盗。
其中有个强盗瞧中了宋珩的美貌,对他毛手毛脚,宋珩反抗无果,忍无可忍,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匕首。
我以为他要和强盗拼命,结果他抵着自己脖子,对着强盗视死如归道:再无礼,我就死给你看!
最后还是靠我行走江湖的“三步倒”,迷晕了强盗,宋珩才免于辣手摧草。
自那以后,宋珩的柔弱形象深入我心,一直把他当成一个易碎的花瓶,除了林思苑给他添儿子那次失了手,平时揍他一直拿捏着分寸,生怕不小心将他打坏了……
莫非宋珩被我打出了心理阴影,过去五年里苦练身手,意图一雪前恨?若是他打我一顿就肯与我和离的话,倒也不是不可以让他出出气……
正胡思乱想间,宋珩像是看穿我心中所想,轻描淡写道:“当年我曾和大哥一起习武,岳父就曾夸我天分高。只是大哥向来心高气傲,读书已经压过他一头了,拳脚上不好再胜他一筹。”
我闻言愣了愣,心道:“难怪!“
宋琛曾无意中感慨他处处不如弟弟宋珩,我为了讨好他,上赶着拍马屁: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宋珩功夫上就不如大哥啊。”
原来马屁拍到马腿上,怪不得宋琛当时脸色奇异,神情悻悻。
正懊恼间,宋珩的声音幽幽在耳旁响起,“说到大哥,娘子刚刚说的是,大哥跟在圣上身边,习惯了早出晚归,日夜颠倒的生活,昨夜见他确实憔悴得很。”
我听着不对味儿,好端端地扯宋琛做甚,莫非刚刚将他误认成宋琛,以为我对宋琛心怀不轨?
想到这里,我不禁怒火中烧,鄙视地看向他:以为人人都跟他宋珩似的,专挑亲戚下手!
宋珩见状,唇角微翘,继续道:“新安县虽天气炎热,日头毒辣,可为夫素来在府衙办公,甚少外出,面色还养白了些。”
说着他的神情竟逐渐腼腆起来:“众人皆常言为夫看起来像二十出头的小伙子,想来以我这副姿容还可以博得娘子欢心。”
我:“……”
我瞄了宋珩一眼,不知他是如何做到面不改色自吹自擂的。
宋珩的样子与我记忆中有了很大不同。
五年前,宋珩虽长身玉立却略显单薄,面上还残留一丝他那个年龄罕见的少年感。
如今的宋珩已完全褪去了毛头小子的青涩,棱角较之以往分明许多,肩膀也宽阔了几分,加之官场多年历练的缘故,眉宇间多了几分类似宋琛的沉静威严。
以前他们两兄弟只是形似,如今还神似起来,以往一眼便可分辨出来,现在恐怕得多瞅两眼才行。
若早知道二人长相殊途同归,还不如嫁给宋琛,人家好歹有权有势!
我怕激怒宋珩,忍着翻白眼的冲动,没有嘲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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