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王爷又被气笑了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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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,新雨霏霏。
建康城鳞次栉比的瓦屋勾舍沐浴在细碎雨丝里,延绵百里不见尽头,像是连接着雾蒙蒙的云天。
晨曦照不透厚重的雾气。
摄政王府前,早有下人摸黑出来支起成排的圆团灯笼。绢丝灯罩印花缂丝,盏盏都是工匠十数年的心血;却不过眨眼,这些名贵之物,便被浇得卷曲耷拉,泠泠沥沥往下滴着冷雨。
天色转亮,料峭春风不减,灯笼渐渐摇曳不安。
一片窸窣作响中,不知从何处传来歌声,
“……遨遨六合,傲诞三皇。西观濛汜,东戏扶桑。南泛大蒙之海,北至无通之乡。周帝迎以上席,王母赠以玉浆……”
是上云乐,大梁将士班师回朝的颂歌。
刀鹊站在王府倚秀斋的月门边,不禁皱了皱眉头。
他眼前的男人像是没有听见吟唱,岿然不动的立在细雨里。
玄衣衮冕,革带镶珠,银线刺绣的蟒纹伏于裙袍,雨滴落在蟒眼上,藏匿起某种吃人的精光。
大梁只有天子能服刺绣纹,王爷似乎从未将这些礼节放在心上。
刀鹊有些无奈的叹口了气,
“殿下,镇远大将军也是今天回朝,官道自卯时禁行。殿下若想进宫谢恩,怕是要快些出门。”
“嗯。”李挽背过一只大袖,登云软履踏在原地,却是纹丝未动。
诚然,王爷贵为摄政皇叔,违抗禁令的事早已驾轻就熟,连天子都要礼让三分,遑论镇远大将军。
只是倨傲过胜,难免遭人闲话。
刀鹊心里忧着,沉了声守在月门边,只能寄希望于昨日新嫁进府的夫人,是个知礼守时的主,能快些出来。
可惜,被刀鹊寄予厚望的王府新妇、陆蔓本人,此刻正陷在深深的怀疑人生之中,无暇顾及其他。
方才,她在断断续续的吟唱声中转醒;细听许久,才通过歌词确认,是二十一世纪早已失传的大梁礼乐《上云乐》。
在她熟读的史书中,大梁每逢胜仗,班师回朝的大军便会一路高歌这首歌谣。
桌案上一张洒金大红庚帖,很快确认了她的猜测。
这里确实是大梁,而她,穿越了。
穿越回了大梁天明三年。
这一年,大梁终于清退了困扰边境多年的南蛮七十三部,建康城中遍唱《上云乐》,月余不歇。
但没有人知道,这将是这个逐渐没落的朝代,最后的辉煌。
从此往后,世道衰败、朝政动荡、民不聊生,史书上留下的只剩血泪。
而造成这一切的,不是别人,正是庚帖上、写在她名字旁边的夫君,
豫章王,李挽。
天子年幼,李挽作为皇叔,居摄政事;他把持朝政,党同伐异,为了夺权,不惜兵变叛国,伏尸百万、流血千里。
若说大梁是史书里最惨烈的一章,那么李挽摄政,便是这惨烈的开端。
曾经,陆蔓每每触及这个时代,总会悲痛于家国破碎、愤慨于奸佞险恶;
如今,她亲身处于这世道之中,甚至成了罪魁祸首的枕边人,心情只可谓是更加沉重。
沉重之余,又生出一腔求生般的孤勇。
当时,她天真的以为,她能清醒的预见未来,所以她能救大梁。
也只有她,能救这个时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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摔门而出的声音拉回陆蔓的沉思。
早春凉意被屏风隔绝在外,里间一片死寂,弥漫着一种诡异的燥热。
陆蔓坐在妆台前,黄铜缠花铜镜映照出身后的景象。
玄色袿襡铺在喜床上,团花新被整整齐齐,上面散落着瓜枣花生。想来,昨晚本该是个美妙的洞房花烛夜,只可惜,床铺被褥都冷冰冰的,她这副身体的原主,在新婚当夜就遭受了郎君的冷落。
不过,原主也不是好惹的。
陆蔓抬起左手,一指粗的伤口赫然横亘在手腕内侧,可见白骨。鲜血如注,顺着桌沿涌下,脚边纯白地毯在血泊里浸泡一整夜,每一根绒毛都鲜红濡湿。
而这道致命伤口的始作俑者,陆蔓轻颠右手里的匕首,看起来像是她自己。
割腕。
原主居然选择在新婚当夜,这本该幸福美满的时刻,结束了自己的生命!
仅是这样一想,陆蔓便感觉一阵强烈心悸袭来。
她不知道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?
她不知道原主到底是自愿,还是被被迫?
陆蔓捂着胸口抬头。
黄铜镜中的姑娘也像是大梦初醒,面色惊惧未褪,镜面上残留着呼出的团团热气。
白烟后,隐约露出一张青涩面庞,乌眸粉唇,素衣素面,一只耳垂坠着粒珍珠,在颈畔轻晃。
约莫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,没想到是个烈性女子。
陆蔓擦了擦额角的细汗。
还没来得及思考原主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是非,方才被她吓得尖叫着跑出去的丫鬟幼桃,已经带人再次找了回来。
一急一缓两道脚步声,混杂着抽抽嗒嗒的啜泣,说话的声音是听不清楚的。
但陆蔓直觉,是李挽来了,是她那杀人魔夫君,来找她了。
陆蔓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和李挽碰面,将将平复的一颗心再次提到嗓子眼。
一步一步、一声一声,心跳越来越快,割腕的匕首渐渐握紧在手中。
终于,来人顿步门外,“咯哒”一声,门开了。
劲风拂起额发,带进揶揄嗓音。
陆蔓第一次见到了李挽,而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,
“没死?”
纵观全大梁、全天下、整个历史长河,恐怕没有哪位夫婿,会在大婚后的清晨、见到新妇的第一面,如此轻蔑的说出“没死”两个字。
除非,这个人是害死原主的凶手!
陆蔓看看手腕诡异的致命伤,又忆起到李挽的残暴行径,心尖颤颤。
难怪史书中没有李挽家室的记载,恐是早就被他谋害于后院之中!
陆蔓倒吸一口凉气,未及回神,匕首已经抵在李挽项上。
刹那间,鼻息相交、目光相触,眼前人的模样渐渐映入眼帘。
历史上李挽的相貌已不可考,所以在陆蔓的想象里,李挽一直是个暴戾嗜杀的奸邪模样。
何曾想,离近细瞧,竟是一副清贵俊逸的长相。
玄色立领拥着鸦青长裘,衮冕垂下十二玉珠帘,瓷肌胜雪,华发生光,一看便知是用金钱滋养出来的矜贵郎君,是小说里那种权势滔天的斯文败类的真实写照。
李挽垂下乌睫,不动声色打量着陆蔓,算计和试探被深深埋在眼底,只留下常年游走于权利间的成熟;
眉目间那种疏懒之感,就像是立于权势之巅,对世间一切金钱名利、甚至人命,早已无所顾忌。
可惜了,如此绝色皮囊,内里居然是罔顾人命的恶魔。
陆蔓闭了闭眼,手腕带上力,死命往李挽颈下划去。
然而,想象中刀刃划破皮肤的触感却没有传来,反到是像割在了某种金属上。
陆蔓心中渐渐升起疑虑。只是,刀已出鞘,哪有收回的道理。
她又使出吃奶的劲往项上砍下,指节已经用力得泛白,李挽仍是毫无痛觉的模样,甚至,他那鸦青长裘拥着,连外袍割没割破都看不清。
一柄青白薄刃就这样僵持在两人之间,气氛突然变得尴尬。
陆蔓毕竟有伤,体力渐渐不支;随着李挽躬身逼近,气焰也一点一点消了下去。
李挽半眯着长眼,细细将小娘子打量够,才慢悠悠出手,握住陆蔓持刀的手腕,轻轻一按,将人抵在了屏风上。
冰凉薄刃反手贴上玉颈,眼前人没有说话,只是轻挑起一侧的眉尾,便吓得陆蔓头皮发麻。
要知道,眼前这个人在史书里,鞭刑分尸屠村,什么事都干得出来,捏死她这只蝼蚁,怕也只是顺手的事。
保命要紧。她一时半会儿又回不去,以后还得与李挽朝夕相处。
陆蔓赶紧软下神色,小心翼翼将李挽戳远了些,
“郎君误会,我……我只是想试试这匕首堪不堪用,否则,我不该白白受苦却未往生。”
她一边说,一边扬起左手,将狰狞的伤口递到李挽眼下,甚至鼻尖一耸一耸,情真意切的挤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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